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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5]33号)要求及《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细则》),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由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调研和编制,并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通知公告专栏、信息公开专栏登载。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91日至2015831日。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辽宁师范大学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信息公开细则》,加快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程,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不断推进民主办学,促进依法治校。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学校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领导小组和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单位具体实施,群众组织和党政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校按照《信息公开细则》明确的“主动公开流程”“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将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计财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一些部门和单位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了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实施办法,有效增强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原则性和客观性。

(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呈现多元化

学校积极适应信息化及移动通信技术发展、新媒体普及率提升的新形势,构建以网站群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以报刊、校园广播、有线电视、宣传栏等校园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众平台为辅助的信息公开、信息服务体系。学校充分发挥微信、微博平台及手机客户端的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积聚助推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力量,主动拓宽信息覆盖面,促进全校信息资源共享,同时也提升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行政办公及内部管理的工作质效。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42015学年,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共20398次。其中,印发校级党政文件252份;印发各类公文468次;网站群公开信息7444条;微信、微博、短信平台公开信息8869条;印发各类报刊共137期;各类宣传栏公开信息2415次;举办各类信息通报会议、宣讲说明活动813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按照《信息公开细则》,学校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网站群公开信息

学校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组成。主站为学校官方网站www.lnnu.edu.cn及新闻网站http://news.lnnu.edu.cn;子站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学校在主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规章制度、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分类查询、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8个子栏目。设50个目录,涉及学校概况、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工作、财务资产与后勤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安全保卫工作9大项内容。

学校主站链接64个子站,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运行管理,便于其自主公开信息。学校网站群实行信息推送机制,各单位、各部门重要信息通过数字校园OA系统平台上报,通过相应流程后在主站公开。

2.通过学校党政公文公开信息

党政公文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20142015学年,除印发各类文件外,学校制发和报送《辽宁师范大学信息》65期;编制《辽宁师范大学年鉴2014》,分概况篇、特稿、学科建设篇、人才培养篇、队伍建设篇、科学研究篇、国际交流篇、党群工作篇、学院(中心)篇、附属办学篇、保障服务篇、附录和后记13个篇章,总字数30万字;印发《教务通报》25期、《教务通知》94期、《教学工作》9期。

3.通过刊物、广播、有线电视、报刊、宣传公告栏公开信息

学校的《科研信息》《教学简报》《师大学生》《辽师研究生》《辽宁师大校友》以及《留学辽师》《就业工作白皮书》《毕业生就业指南》《馆员论坛》《餐饮服务中心学习导报》等各级各类刊物引领校园传统媒介,主动承载了信息公开的重要功能;摄制校园新闻节目《校园周刊》37期、有线电视信息18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频道节目28期;出版《辽宁师范大学报》8期,面向校内、校外投递3.2万份;校广播台每天早晚时段播发校园最新信息;校内的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校园各处的通知栏也发挥着重要的公开作用。

4.通过微信、微博公众平台、短信平台和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

全校建立“辽师本科招生”“研招微网”“辽师校报”“同心桥”“辽师微档案”“辽师微读书”等微信、微博公众号共52个,“辽师就业中心”“师大团情”“辽师自律”“师大艺彩”4个学生工作微信公众平台的总点击量达到了5.5万人次。学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6737次;微博平台公开信息1353次;短信平台公开信息779次;移动办公系统“i辽师”运行平稳。

5.通过宣讲会、说明会、研讨会等活动公开信息

学校除通过常规渠道做好信息公开,也注重通过会议活动渠道对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主动公开。例如:

20147月—12月,学校章程起草工作组分成19个小组,按职责就章程涉及的重点内容分别召开讨论说明会。20151-20153月,学校将《辽宁师范大学章程(讨论稿)》及其《起草说明》《关于对我校章程(讨论稿)征求意见的通知》印发到全校各单位、各部门,面向全校教职工、学生和部分离退休教职工、校友公开征求意见。2015422日,《辽宁师范大学章程(草案)》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审议。20158月获得上级主管部门核准,《辽宁师范大学章程》现已通过学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开。

20153月起,学校成立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及13个专项改革工作小组。通过召开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培训会、教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各部门、各单位的讨论说明会,开展综合改革的信息公开、宣传部署、研究论证工作,明确了改革意义、目标、原则、核心领域及重点举措,广泛征求意见,在民主公开的基础上形成了《辽宁师范大学综合改革方案(试行)》。

三、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分别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学校实施招考“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

1.招生政策公开

学校制定并落实《辽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科招生政策信息均通过全国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辽师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发布。

研究生招生政策信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

2.招生资格公开

学校的办学性质、办学条件等信息均在招生章程中予以明确说明,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辽宁省招考办网页和学校网页进行公开。

3.招生章程公开

学校本科生招生章程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先后于201519日(艺术类招生简章)、119日(体育类招生简章)和63日(综合类招生简章)发布,发布途径是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辽师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和纸质图册。

研究生招生章程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后,于2014917日发布,发布途径是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纸质图册。

4.招生计划公开

学校严格实行教育部统一审核的高校招生来源计划,本科预留计划的使用或者调整计划按国家和招生省份的文件要求通过教育部平台操作。本科招生计划于201563日通过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辽师本科招生”微信平台和纸质图册公开,同时发布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往年的录取分数情况。

研究生招生计划由教育部统一审核,研究生考试报名、录取、调剂通过教育部平台操作。研究生招生计划于2014917日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纸质图册公开,同时发布了各专业、方向具体的招生计划及考试大纲。

5.考生资格公开

学校在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先后对运动训练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别本科招生信息及相关测试结果、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资格条件、测试项目等。

学校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于研究生院网上公示。20141024日,2015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于研究生院网上公示。

6.录取程序公开

学校按各省投档规则、时间安排进行本科录取,各批次未完成计划和考生志愿征集办法通过生源地招生办面向考生公开。

研究生录取遵循教育部规定,按统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研究生成绩、录取分数线、参加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及调剂名额。

7.录取结果公开

201576日起,学校根据各省各批次的录取进展实时发布本科录取信息(包括各省各批次录取最高分和最低分),保证考生第一时间可以上网了解到录取情况;开通语音电话,提示考生录取信息查询网址。

研究生录取执行国家分数线,各科及总分过线后按照排名录取。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及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国家分数线及学校录取名单,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各科分数及总分。

8.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招生均通过网络、电话及部分地市招生咨询会等多种途径解答考生及家长咨询。学校于2015327日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研究生复试结果及后续事宜安排;于2015714日在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布录取查询和申述方式。在录取期间,学校分别在本科招生网、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生处、研招办和纪委监察处的咨询申诉邮箱,安排专人接待来访和接听考生及家长的申诉电话。如考生对研究生成绩提出异议,研究生院可对成绩分数进行复核。

9.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学校严格按照文件和程序处理招生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件,保证各环节的公平公正并做到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10.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

学校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本科新生进行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根据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按照辽宁省招生办要求对研究生新生的学历、学位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上报省招办,对于学历、学位不合格者,根据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有关举报、调查和处理情况及复查结果学校均及时公开。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各类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

20142015学年度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通过计财处办公大厅公示板(20141030日印制)、计财处网站(20141225日发布)以及当年的招生简章(201447日印制)进行公开;研究生相关收费标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2014826日、2015616日发布)。

2.财务制度、经费来源情况

学校财务相关文件于档案馆保存,供随时查阅;财务制度通过计财处网站公开。

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各项信息通过其网站公开。《辽宁省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2014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社会报》(2015729日第五版),全文还发布于辽宁省民政厅网站。

3.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

2014年预算、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方案通过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职称评审、考核信息公开情况

201410月,学校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职称评审组织程序、评审条件、参评成果及推荐顺序均及时在基层单位公示,同时公开监督举报方式。

201412月,学校在网站公布延返聘、年度考核、校内评优工作通知;年度考核结果在辽宁师范大学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进行反馈;延返聘结果以文件、反馈信息表等形式下发到各相关单位,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涉及教职工个人的内容要求传达至教职工本人。

20142015学年,组织学校公派出国项目评审1次;各类评选均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推荐程序和条件,并经个人报名、基层单位信息核实、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

2.人才招聘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人才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相关文件为依据。人才招聘计划经辽宁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应聘人员登陆辽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经笔试、面试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42015学年,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通过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征求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同时也提出一些建议,主要集中于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增设信息检索服务等方面。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随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社会公众、广大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要求逐步提高,学校在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的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开发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监督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等。以问题为导向,学校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

(一)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平台。优化、调整学校网站群布局,进一步更新、维护好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创新、充实新媒体平台,有针对性地做好面向师生、校友和公众的信息公开,提高信息使用效益。

(二)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内部监督、考核等工作环节。明确信息公开“责任清单”,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程序性、规范性、时效性,定期对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辽宁师范大学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