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辽宁省教育厅:
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4-2025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本报告,并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一、概 述
2024—2025学年,辽宁师范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照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挂靠在学校党政办公室。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的“主动公开流程”和“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将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各单位、各部门对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工作认识不断加深。
(二)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学校积极适应“互联网+”、数字化、信息化新形势,在保证报刊、广播、宣传栏(含电子屏)、网站群等媒介优势的同时,充分运用移动通信技术、新媒体平台等技术优势、资源优势,深化媒体融合,整合信息发布平台,促进全校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在文字发布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数字化图文、音视频等公开方式。学校紧跟网络新媒体发展趋势,开通“辽宁师范大学学习强国号”“抖音”“快手”等官方账号,运用“i辽师”APP和“i辽师”微信服务号,在强化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同时,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4-2025学年,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共66114次。其中,印发校级党政文件、各类公文327次;网站群公开信息35197条;微信平台、微博平台、腾讯QQ平台、易班平台、钉钉平台公开信息28154条;发布刊物共116期;各类宣传栏公开信息1414次;举办各类信息通报会议、宣讲说明活动906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校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网站群公开信息
学校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组成。主站为学校官方网站www.lnnu.edu.cn及新闻网站http://news.lnnu.edu.cn;子站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学校在主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规章制度、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分类查询、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8个子栏目。设50个目录,涉及学校概况、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工作、财务资产与后勤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安全保卫工作9大项内容。
学校主站设有68个子站,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运行管理,便于其自主公开信息。学校网站群实行信息推送机制,各单位、各部门重要信息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平台上报,经过相应流程后在主站公开。
2.通过学校党政机关公文公开信息
党政机关公文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完成并经审批后,在学校网站上主动公开。2024-2025学年,学校除印发各类文件外,还制发了《辽宁师范大学信息》《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科研信息》《老教授之友》等各类工作材料以供参阅。
3.通过报刊、内部刊物、宣传公告栏等方式公开信息
2024-2025学年,学校利用校园内宣传橱窗进行时事政治、校园文化、各类先进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科成就展示等1485次;《师大学生》《辽宁师大校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就业工作白皮书》等刊物或专辑信息丰富、内容全面、覆盖面广,承载了信息公开的重要功能;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散布在校园各处的通知栏也对信息公开发挥着重要作用。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公众平台、“i辽师”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
全校建立“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微党建”“辽宁师范大学团委”“辽宁师范大学学生会”“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之家”“辽师大学生工作”等微信公众号54个、微博公众号2个。全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3008次;微博平台公开信息936次;移动办公系统“i辽师”运行平稳。
5.通过宣讲会、说明会、研讨会、发放有关材料等方式公开信息
学校也注重通过会议活动、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和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主动公开。例如:
2月25日,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我校国际交流中心召开。校党委第十届委员会全体委员出席会议,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两代表一委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由校党委书记刘宏主持。
刘宏书记代表学校党委作题为《解放思想 开拓创新 鼓足干劲 真抓实干 以高质量党建开创学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2024年学校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并对2025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
校长罗文波就全委会工作报告作了发言。他指出,报告全面总结了过去一年工作,部署了2025年工作,明确了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形式一致通过了《中共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决议》。
12月26日,学校召开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大会。此次会议主题是“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务实推进审核评估‘评建改’奋力谱写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华彩篇章”。校党委书记刘宏,校长罗文波,校领导徐昭峰、于长河、石竹青、曹锡顶、李玉君出席会议;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各职能部门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学院(学部、研究院、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主任、本科教学秘书、教师代表、学生代表近500人参会。副校长石竹青主持会议。
会上,心理学院胡金生院长、数学学院沈洁院长分别从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建设和改革、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出发,分享了工作思路、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设想;校长罗文波作题为《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务实推进审核评估“评建改”奋力谱写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华彩篇章》的报告;校党委书记刘宏作题为《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实施“大先生”培育行动努力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讲话。
本次会议是我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以及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的具体行动;更是凝聚共识、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全力打赢审核评估攻坚战的誓师动员。会议强调,全校上下要切实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紧迫感、执行力和实效性,为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贡献力量。
三、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考“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1.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章程》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于2025年4月27日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于2025年5月16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公开,同步公开于《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简章》中。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4年10月1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于2024年9月2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5年1月17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应用心理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及实施办法》《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及实施办法》于2025年5月22日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2.招生计划
2025年招生计划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上传至《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于2025年6月18日公示于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招生计划栏目,同步公开于《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招生简章》中。
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和2025年3月23日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示的《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包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于2025年1月17日、2025年5月22日在研究生院官网上公示的《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应用心理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及实施办法》《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及实施办法》中分别含有学术学位博士及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通过,于2025年1月16日分别公布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和《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分别于2025年5月13日、6月14日,在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发布。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和《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统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于2025年6月23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法》于2023年3月23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于2025年4月1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4.录取分数线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1人,于2025年5月6日公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2025年优秀运动员本科保送拟推荐名单的公示》中。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5年7月14日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公示。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和足球运动专业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运动训练专业二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分别于2025年5月23日、5月28日公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同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2025年高招录取期间,每日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以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最新录取进程(包含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实时后台更新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方便考生查看录取结果。
《辽宁师范大学2025级本科新生大数据揭秘!》于2025年9月5日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4年10月2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申请的通知》于2025年2月23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的通知》于2025年3月6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相关说明》于2025年3月3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相关工作的说明》于2025年4月1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5年4月27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于2023年4月28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于2025年3月17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公布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考试成绩及进入复试名单的通知》于2025年5月1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5年5月21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2025年教育博士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科研成果考核成绩及综合考核安排的通知》于2025年6月6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公布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轮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普通招考进入复试名单的通知》于2025年6月1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第二轮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5年6月13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公布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的通知》于2025年6月18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5年6月2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发放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5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于2025年6月3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发放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于2025年7月14日在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5.招生咨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5〕1号),我校于2025年6月1日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公示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学校在招生期间开展多场线上线下招生咨询会,招生宣传行程在“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同步公布。
于2024年9月23日-27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举办“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各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在《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目录及考试大纲》中于2024年10月1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6.监督渠道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5〕1号),为强化招生信息的监督,我校于2025年6月1日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招生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公示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和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咨询及申诉的电话及相关渠道,并面向社会公开。
7.新生复查
我办于2024年12月18日《辽宁师范大学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报告》转交至我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新生复查期间未收到任何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各类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
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对《2024、2025年版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2024、2025年版研究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2024、2025年版继续教育学院函授、自考学费、宿费收费标准》和《2024、2025年版其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分别在校园网、计财处网站、辽宁阳光校园平台进行了公示,且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并及时更新。
2.财务规章制度公示情况
本学年度在校园网、辽宁阳光校园平台保持长期公示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共计411项,其中,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长期公示财务管理制度16项,计财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长期公示财务规章制度30项、国家政策法规62项,辽宁阳光校园平台长期公示财务规章制度303项。
3.2024-2025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
本学年度在学校网站、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发布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度单位决算。在学校网站、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发布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度单位预算批复及辽宁师范大学2025年度单位预算。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人才招聘的标准、评选、考核过程、结果
本年度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统一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完成。
公开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招聘计划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
公开招聘流程:辽宁人事考试网统一发布岗位需求计划;考生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参与报名;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笔试、面试工作;公布笔试成绩;我校组织考生体检、实地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本年度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各环节及相关通知信息按照省厅要求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学校官网上,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厅要求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本年度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已顺利完成,招聘过程平稳有序,相关岗位人员均已到岗工作。
2.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公开情况
(1)招聘标准
学校公开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招聘计划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我校官方网站统一发布。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
(2)公开招聘流程
各基层单位制定岗位需求计划;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年度招聘计划;公开招聘计划报省编办和省人社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核网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各基层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业务素质考核;人事处组织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考核;校长办公会审批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办理调配手续。
对公开招聘各环节及相关通知信息均及时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3.职称评审工作
(1)评审标准
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标准:《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建设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辽人社职〔2022〕56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出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标准:参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2)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程序包括以下环节:学校传达文件,布置工作;单位制定评审方案,在本单位内公布并报人事处、纪委备案;签署单位承诺;教职工填报、签署个人承诺;单位审核评审材料、公示评审结果;单位上报评审材料;学校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学校学科组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报省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加统一评审。
(3)评审结果公示
学校于202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对2025年出版系列评审推荐结果进行了公示;学校于202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对2025年工程系列评审推荐结果进行了公示。工程系列、出版系列推荐到辽宁省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24-2025学年,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通过随机访谈等方式,征求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4-2025学年,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4-2025学年,在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工作队伍尚不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等。
今后,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