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3-202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本报告,并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一、概 述
2023—2024学年,辽宁师范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照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挂靠在学校党政办公室。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的“主动公开流程”和“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将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各单位、各部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工作认识不断加深。
(二)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学校积极适应“互联网+”、数字化、信息化新形势,在保证报刊、广播、宣传栏(含电子屏)、网站群等媒介优势的同时,充分运用移动通信技术、新媒体平台技术优势、资源优势,深化媒体融合,整合信息发布平台,促进全校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在文字发布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数字化图文、音视频等公开方式。学校紧跟网络新媒体发展趋势,开通“辽宁师范大学学习强国号”“抖音”“快手”等官方账号,运用“i辽师”APP和“i辽师”微信服务号,在强化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同时,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23-2024学年,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共71216次。其中,印发校级党政文件、各类公文332次;网站群公开信息35733条;微信平台、微博平台、腾讯QQ平台、易班平台、钉钉平台公开信息20978条;发布刊物共54期;各类宣传栏公开信息1054次;举办各类信息通报会议、宣讲说明活动687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校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网站群公开信息
学校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组成。主站为学校官方网站www.lnnu.edu.cn及新闻网站http://news.lnnu.edu.cn;子站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学校在主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规章制度、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分类查询、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8个子栏目。设50个目录,涉及学校概况、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工作、财务资产与后勤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安全保卫工作9大项内容。
学校主站链接68个子站,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运行管理,便于其自主公开信息。学校网站群实行信息推送机制,各单位、各部门重要信息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平台上报,通过相应流程后在主站公开。
2.通过学校党政机关公文公开信息
党政机关公文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完成并经审批后,在学校网站上主动公开。2023-2024学年,学校除印发各类文件外,还制发了《辽宁师范大学信息》《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科研信息》《老教授之友》等各类工作材料以供参阅。
3.通过报刊、内部刊物、宣传公告栏公开信息
2023-2024学年,学校利用校园内宣传橱窗进行时事政治、校园文化、各类先进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科成就展示等1485次;《师大学生》《辽宁师大校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就业工作白皮书》等刊物或专辑信息丰富、内容全面、覆盖面广,承载了信息公开的重要功能;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散布在校园各处的通知栏也对信息公开发挥着重要作用。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公众平台、“i辽师”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
全校建立“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微党建”“辽宁师范大学团委”“辽宁师范大学学生会”“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之家”“辽师大学生工作”等微信公众号49个、微博公众号2个。全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4743次;微博平台公开信息11976次;移动办公系统“i辽师”运行平稳。
5.通过宣讲会、说明会、研讨会、发放有关材料等方式公开信息
学校也注重通过会议活动、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和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主动公开。例如:
2024年3月27至28日,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第十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本次大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的重要时期,是在我校跨越建校70周年,深入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建设的关键节点,召开的一次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的会议。会上,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书面工作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以书面形式提请大会审议。全体与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由25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届委员会和由9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辽宁师范大学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4月23日,我校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校礼堂召开。会议由副校长石竹青主持。预备会议上,党委副书记丛茂国作了大会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郭新作了“双代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与会代表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石竹青宣布了教代会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和工代会代表团团长名单;与会代表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等9项建议名单;石竹青宣读了大会议程,与会代表审议通过大会议程。大会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和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辽宁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辽宁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辽宁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教学科研工作专门委员会、辽宁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学校治理和规章制度工作专门委员会及辽宁师范大学第八届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专门委员会。第十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辽宁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工会委员会、辽宁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女职工委员会和辽宁师范大学第十二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三、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2024年7月16日召开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高考招生录取工作部署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考“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1.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于2024年4月25日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于2024年4月26日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栏目公开,并包含在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中。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3年9月2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和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上;《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于2023年9月2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3年12月1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于2024年5月16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2.招生计划
2024年招生计划经辽宁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上传至《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分省份、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于6月20日公示于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招生计划】栏目,并包含在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招生简章》中。
2023年9月20日公示于研究生院官网和招生办公室公众号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包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3年9月22日公示于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包含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招生计划;2023年12月15日公示于研究生院官网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包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4年3月25日公式于研究生院官网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包含本年度最终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2024年5月16日公示于研究生院官网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中包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24年5月20日公式于研究生院官网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通知》中包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招生简章》和《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足球运动专业招生简章》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通过,分别于2024年1月15日、2月25日公布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同时公布在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和《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分别于2024年4月9日、6月1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特殊类型】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本科艺术类专业与子科类对照表》经招生省份审核通过,于2023年10月26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和《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统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于2024年6月25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关于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和少数民族照顾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于2024年3月6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于2024年3月2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4.录取分数线
《2024年优秀运动员本科保送拟推荐名单公示》于2024年6月3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4年6月16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考生公示名单》于2024年5月23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
2024年高招录取期间,每日在本科招生网站【报考指南-招生资讯】栏目以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最新录取进程(包含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实时后台更新录取结果查询系统和历年分数查询系统,方便考生查看录取结果。
《辽宁师范大学2024级新生大数据》于2024年9月4日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和“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3年10月23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于2024年3月2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相关工作的说明》于2024年3月3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4年4月2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拟录取名单》于2024年1月19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4年5月3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第二批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拟录取及补录名单公示》于2024年6月17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4年6月18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5.招生咨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3〕1号),我校于2023年5月29日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并公示在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
于2023年9月19日-23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举办“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各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在《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目录及考试大纲》中于2024年9月2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6.监督渠道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4〕2号),为强化招生信息的监督,我校于2024年5月31日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招生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公示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和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及时面向社会公开。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咨询及申诉的电话及相关渠道,并面向社会公开。
7.新生复查
我办于2024年11月20日形成《辽宁师范大学2023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报告》转交至学籍管理部门,新生复查期间无任何举报信息。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各类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
2024年6月在计财处一楼通过宣传栏更新公示了2024版《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并保持长期公示、及时更新。
2024年7月在计财处网站收费公示栏、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更新发布2024年版《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学院学费收费标准》《其他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保持长期公示、及时更新。
2.财务规章制度公示情况
本学年度在校园网、辽宁阳光校园平台长期公示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共计107项,其中,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财务管理制度15项,在计财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发布财务规章制度30项、国家政策法规62项。
3.2023-2024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
2023年9月,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2022年度辽宁师范大学决算。
2024年3月,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2024年辽宁师范大学预算。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人才招聘的标准、评选考核过程、结果
学校公开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招聘计划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学校官网和招聘系统统一发布。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
公开招聘流程:制定岗位需求计划;组织社会考生报名;组织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工作;公布考试成绩;组织考生体检;组织实地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开招聘各环节及相关通知信息及时发布在学校官网及招聘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厅要求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2.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公开情况
(1)招聘标准
学校公开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招聘计划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我校官方网站统一发布。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
(2)公开招聘流程
各基层单位制定岗位需求计划;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年度招聘计划;公开招聘计划报省编办和省人社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核网发面招聘公告;应该聘人员网上报名;各基层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业务素质考核;人事处组织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考核;校长办公会审批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办理调配手续。
对公开招聘各环节及相关通知信息均及时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3.职称评审信息公开情况
(1)评审标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照《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试行)》(辽职改办字[1993]25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标准:参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化图书资料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2)评审工作程序
评审工作程序包括以下环节:学校传达文件,布置工作;单位制定评审方案,在本单位内公布并报人事处、纪委备案;签署单位承诺;教职工填报、签署个人承诺;单位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参评成果公示;单位评审推荐并在校园网公示推荐结果;单位上报评审材料;学校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学校学科组专家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社厅审核;最终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评审结果公示
学校于2023年7月28日至8月3日对2023年图书资料系列评审推荐结果进行了公示;2023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对2024年度教育管理系列学科组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2023年8月28日至9月3日对2024年度组织员辅导员系列学科组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图书资料系列推荐到辽宁省相应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学科组评审结果待评审结束后进行公示。2024年职称评审最终结束待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经省人社厅审核后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23-2024学年,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通过随机访谈等方式,征求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3-2024学年,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2024学年,在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工作队伍尚不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等。
今后,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辽宁师范大学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