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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依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181号)及《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要求,根据辽宁师范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编制本报告,并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发布。

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七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091日至2021831日。

一、概 

2020—2021学年,辽宁师范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对照清单内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各项信息,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和其他有关组织或个人依法获取学校信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更好地服务学校发展。

(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设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日常工作挂靠在学校党政办公室。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明确的“主动公开流程”和“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学校将办学活动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获取的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各单位、各部门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工作认识不断加深。

(二)信息公开形式多样

学校积极适应“互联网+”、数字化、信息化新形势,在保证报刊、广播、宣传栏(含电子屏)、网站群等媒介优势的同时,充分运用移动通信技术、新媒体平台技术优势、资源优势,深化媒体融合,整合信息发布平台,促进全校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在文字发布的基础上开拓创新,不断丰富数字化图文、音视频等公开方式。学校紧跟网络新媒体发展趋势,开通“辽宁师范大学强国号”“抖音”等官方账号,运用“I辽师”APP和“I辽师”微信服务号,在强化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同时,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

二、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学年,全校各单位、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共40717次。其中,印发校级党政文件、各类公文351次;网站群公开信息4104条;微信平台、微博平台、腾讯QQ平台、易班平台、钉钉平台公开信息33388条;发布刊物共99期;各类宣传栏公开信息1673次;举办各类信息通报会议、宣讲说明活动1102次。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按照《辽宁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学校主动公开以下信息: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学校领导等基本情况;学校章程以及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与录取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评选,国家组织的教学评估结果;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务、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财政性资金、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通过学校网站群公开信息

学校网站群由主站和子站组成。主站为学校官方网站www.lnnu.edu.cn及新闻网站http://news.lnnu.edu.cn;子站为校内各单位、各部门网站。学校在主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规章制度、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分类查询、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最新公开信息、信息公开年度报告8个子栏目。设50个目录,涉及学校概况、教学管理、学生工作、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科学研究、人事工作、财务资产与后勤管理、国际合作与交流、安全保卫工作9大项内容。

学校主站链接68个子站,由各单位、各部门负责运行管理,便于其自主公开信息。学校网站群实行信息推送机制,各单位、各部门重要信息通过数字校园OA系统平台上报,通过相应流程后在主站公开。

2.通过学校党政机关公文公开信息

党政机关公文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要形式。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完成并经审批后,在学校网站上主动公开。2020-2021学年,学校除印发各类文件外,还制发了《辽宁师范大学信息》《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科研信息》《老教授之友》等各类工作材料以供参阅。

3.通过报刊、内部刊物、宣传公告栏公开信息

2020-2021学年,学校利用校园内宣传橱窗进行时事政治、校园文化、各类先进表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研、学科成就展示等1673次;《师大学生》《辽宁师大校友》《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就业工作白皮书》等刊物或专辑信息丰富、内容全面、覆盖面广,承载了信息公开的重要功能;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散布在校园各处的通知栏也对信息公开发挥着重要作用。

4.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公众平台、“I辽师”手机客户端公开信息

全校建立“辽宁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微党建”“辽宁师范大学团委”“辽宁师范大学学生会”“辽宁省教育事业发展联盟”“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辽宁师范大学档案馆校史馆”“辽宁师范大学教职工之家”“辽师大学生工作”等微信公众号57个、微博公众号5个。全校通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14756次;微博平台公开信息2930次;移动办公系统“i辽师”运行平稳。

5.通过宣讲会、说明会、研讨会、发放有关材料等方式公开信息

学校也注重通过会议活动、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对涉及学校重大事项和师生切身利益事项的信息主动公开。例如:

2021318日下午,我校在301会议室召开“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座谈会,学校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职代会代表、学院代表、相关“分项规划”编制小组副组长参会。会上介绍了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展情况、总体规划的编制遵循、规划体系的创新特点、分项规划的校验过程等。参会代表围绕学校规划编制,聚焦学校建设发展,结合师生现实需求,针对“分项规划”文本,从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大学文化、资源整合、民生发展等方面,对学校“十四五”时期的发展,提出设想,给予厚望,对规划文本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分项规划”编制小组副组长进行了回应和交流。

2020年下半年,学校先后组织学生参加2021年赴澳门访学与实践项目说明会、2020年国际研究生奖学金信息说明会、留学项目线上说明会等多个会议,向学生宣讲公布留学访学有关事项和政策,加深了学生对我校国际交流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学校专项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设招生委员会,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分别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友代表。202179日学校召开2021年高招录取工作会议,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和分管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

学校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考“阳光工程”。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开程序和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

1.招生章程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于2021429日经辽宁省教育厅服务业高等教育处审核通过,于2021430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于202156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公开,并包含在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中。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091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于2020929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于20201216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2.招生计划

2021年招生计划经辽宁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审核通过,上传至《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于2018610日公示于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栏目,并包含在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招生简章暨报考指南》中。

2020915日公示于研究生官网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包含招生计划;20201216日公示于研究生官网中,发布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包含招生计划。

3.特殊类型招生办法

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经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审核通过,于202111815:34公布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于2021119日公布在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并包含在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体育类招生信息》中。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于2021120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并包含在印发的《辽宁师范大学2021体育类招生信息》中。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和《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分别于2021415日、520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于2021319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第一轮开放时间的通知》于202132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法》于202132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4.录取分数线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拟录取名单公示》和《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员公示名单》分别于2021519日、65日公示在本科招生网站最新公告栏目;

2021年高招录取期间,每日在本科招生网站最新公告栏目以及“辽宁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布最新录取进程和分省分批次投档分数。实时后台更新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方便考生查看录取结果;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01023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01023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申请的通知》于2021224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结果》于20213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排名的通知》于2021312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于2021319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2021年硕士招生一志愿复试成绩查询及录取相关工作的说明》于2021329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1428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于2021428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公布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的通知》于2021518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于2021520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拟补录名单公示》于202164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辽宁师范大学2021级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须知》于20217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发放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于20217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关于发放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于202171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5.招生咨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11号),学校于202158日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招生咨询电话等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同时,学校在教育在线网站举办多场线上招生咨询会。

学校于2020919-23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举办“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活动”。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各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在《辽宁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目录及考试大纲》中于2020915日公布在研究生院官网。

6.监督渠道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学〔20211号),为强化招生信息的监督,学校于202158日向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招生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等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为考生提供咨询及申诉的电话及相关渠道,并面向社会公开。

(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各类收费项目及依据、标准

20215月,学校在计财处一楼通过宣传栏公示了2021版《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在2021年本科生招生简章中公示2021年《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

20217月,学校在计财处一楼通过宣传栏公示2021版《研究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

20217月,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2021版《本科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研究生学费、宿费收费标准》《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收费标准》《其他收费项目》。同时,在计财处网站和研究生院网站收费公示栏发布中上述收费标准。

2.财务规章制度公示情况

本学年度在校园网公示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共计94项,其中,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财务管理制度8项,在计财处网站规章制度栏目发布财务规章制度27项、国家政策法规59项。

3.2020-2021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

20213月,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预算、2021年辽宁师范大学预算批复。

20219月,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2020年度辽宁师范大学决算、2020年度辽宁师范大学决算情况说明。

(三)人事信息公开情况

1. 人才招聘的标准、评选考核过程、结果

学校公开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招聘计划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学校官网和招聘系统统一发布。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

公开招聘流程:制定岗位需求计划;组织社会考生报名;组织笔试、面试工作;公布考试成绩;组织考生体检;组织实地考察;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开招聘各环节及相关通知信息及时发布在学校官网及招聘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省厅要求公示期为5-7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2020年三个批次的招聘工作已经全部结束,招聘过程平稳无疑义,顺利完成招聘岗位需求计划,备案人员均已到岗工作。

2. 高层次人才招聘信息公开情况

1)招聘标准

学校公开招聘标准以国家人社部、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社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为依据,招聘计划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我校官方网站统一发布。人员招聘条件,程序、结果面向全社会公开。

2)公开招聘流程

各基层单位制定岗位需求计划;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年度招聘计划;公开招聘计划报省编办和省人社厅审核后在辽宁省人事考核网发面招聘公告;应该聘人员网上报名;各基层单位组织应聘人员业务素质考核;人事处组织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考核;校长办公会审批拟引进人员;拟引进人员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学校校园网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办理调配手续。 

对公开招聘各环节及相关通知信息均及时发布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学校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3. 职称评审信息公开情况

1)评审标准

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照《辽宁师范大学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照《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试行)》(辽职改办字[1993]25号)执行。

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照《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评审社会科学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具体条件(试行)辽职改字﹝199319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辽人〔200577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参照《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辽人社职〔201646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图书资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标准参照《辽宁省图书资料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试行)》(辽文人发〔200710号)及国家、省现行有关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2)评审工作程序

包括以下环节:学校传达文件,布置工作;单位制定评审方案,在本单位内公布并报人事处、纪委备案;签署单位承诺;教职工填报、签署个人承诺;单位审核并在校园网公示参评成果公示;单位评审推荐并在校园网公示推荐结果;单位上报评审材料;学校审核汇总申报材料;学校学科组专家进行评审;学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省人社厅审核;最终结果在校园网公示。

3)评审结果公示

学校于2021723日至727日对2021年图书资料系列和会计系列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图书资料系列推荐到辽宁省图书资料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推荐到辽宁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细则》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20-2021学年,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通过随机访谈等方式,征求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满意。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学校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在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工作队伍尚不健全、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加强等。

今后,学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信息公开作为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抓好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对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联动,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辽宁师范大学

                                                      20211029